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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性炭吸附箱的安全要求

来源:未知    作者: 本蓝环保; 发布日期:2021-05-18 08:42

活性炭吸附箱的安全要求
 
1.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装置主体表面温度不高于60℃。
2.进入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装置的有机废气浓度应小于其爆炸下限的25%。
3.活性炭吸附箱的相关技术处理设施应设有压力指示和泄压防爆装置。
4.活性炭吸附箱的相关处理装置应具有短路保护和接地保护,接地电阻应小于4ω,并有醒目的安全提示。
5.化工、制药、石油化工等高浓度VOCs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的,应安装阻火器(防火阀),并提供质量证明。
6.活性炭吸附相关技术设备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防爆要求。
7.安装活性炭吸附相关技术处理装置后,不影响原工艺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行。
8.活性炭吸附相关技术装置有加热设备时,设备应设有超温声光报警装置,自动控制系统控制的处理装置应同时具有手动启停操作功能。